原告:甲
被告:乙
訴訟請求:
判令丙由原告撫養;
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。
事實與理由:
被告與原告于20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,20XX年X月X日生育丙。20XX年因雙方感情不和,被告向貴院提起離婚訴訟,貴院于20XX年X月X日作出判決,準予被告與原告離婚,丙由被告撫養,并對案件涉及的財產進行處理。
由于丙從小隨原告一起生活,由原告照顧其生活及學習。自從跟隨被告生活后,生活狀態的改變讓丙十分不適應。由于被告經常忙于生計,不能騰出時間陪伴丙,使正處于成長期,需要父母關心、陪伴的丙感到十分孤獨,多次向原告表達希望跟隨原告生活的意愿。同時,據原告所知,丙多次向被告要求增加與原告見面的的次數,但均被被告拒絕并且斥責,甚至被告連原告的電話都不讓丙接聽,或者收發短信,久而久之,丙便不敢再向被告提出上述的要求,令本來活潑開朗的丙開始變得郁郁寡歡,每次與原告見面時,都不禁向原告訴苦。
鑒于上述情況,原告認為被告未能履行其撫養責任,而且蓄意破壞原告與丙的關系。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,希望貴院依法判如所請。
此致
______人民法院
具狀人:(簽名或蓋章)
年__月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