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生活中,經常在大街小巷可以看到或印或貼在地面、墻上寫著“辦證”、“刻章”字樣的小廣告,這也讓一些心懷不軌的人想借此生財。
案例回顧
老唐與老張是很好的朋友,二人經常一起打牌。2017年4月,老唐向老張借款2.3萬元,約定月底還款未還。后老唐想再借款,老張質問老唐上次借款沒還,現又借款,有何保障。為向老張順利借錢,老唐心生一計從路邊找到一個辦假證的小廣告,提供所住房屋信息向他人購買一本假房屋產權證。后老唐找到老張稱所住的房子在其名下,可以將房本交給老張,這樣老張又借給老唐1萬元。
可萬萬沒想到的是,到了還款期限,老唐不僅不還錢還百般推諉。一次又一次追討無果的情況下,老張拿著房本到老唐家中要錢,得知該房在老唐哥哥名下,老唐和母親只是暫住此處,老唐的房本是偽造的。因老唐偽造房本四處借錢不還,老唐哥哥及母親與其斷絕關系,后老唐生活窘迫,無生活來源,也沒有固定住處。老張見此,就不再讓老唐還錢。最終,老唐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第二百八十條 【偽造、變造、買賣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罪】
偽造、變造、買賣或者盜竊、搶奪、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,并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檢察官提示
一方面不要以為辦假證、假章沒啥大不了,從本質上講,購買者與偽造者在偽造證件方面具有共同的故意,在整個行為中也實施相應的分工與合作,共同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、印章罪。絕對不能貪圖一時私欲借助違法手段走捷徑。另一方面,通過抵押房本的方式借錢,一定要到房本登記的房屋住址進行實地查看,確保房屋真實存在,同時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,以免上當受騙。